程序开发变量命名的英文单词究竟应不应该缩写

程序开发都会涉及到变量,也因此都需要对变量进行命名,有的英文单词比较长,书写和阅读起来会比较困难。那么在变量命名时究竟应不应该缩写呢?我认为除非是大家所熟知的缩写规则,否则不对变量命名的英文单词进行缩写。

要对变量进行准确的命名,目的就是使开发人员能够很好的明白对该变量所表达的意思,因此好的变量命名不仅是书写它的开发者本身需要能够明白,也需要让其他的开发者能够一目了然的明白该变量所代表的意思。自己编造出来的缩写规则,其他的开发人员在看到时肯定就无法明白其代表的意思了,如果一个变量无法让阅读者明白它的含义,那么它在本质上就和aaa,bbb这样的命名没有区别,都不能让人很好的明白它所表达的含义。如果是大家所熟知的缩写规则,就可以对变量进行缩写,如“string”可缩写成“str”,“value”可缩写成“val”等等。变量名的长短不会影响程序的执行效率,宁可适当的长一点,也不可为了缩短长度而使其变得难读懂,把变量命名的单词写清楚,这才是一种好的编程习惯。

当变量命名的英文单词太长时,可以找一个较短的同义单词来替代,或者用中文拼音来命名。有些朋友觉得太长的英文单词记不住,所以书写时干脆就让长的英文单词缺胳膊少腿,这就好比一个中文字,笔画较多时并不能随意的减少,将笔画随意的减少就和原来文字的意思不同了,或者是错别字,除非是大家已经约定的缩写文字规则,比如“體”缩写成“体”,“過”缩写成“过”等。程序员每天写代码时都在和英文打交道,熟悉一些常见的英文单词也是基本功之一,切莫用英文不好记不住的借口,来对变量马虎命名,长的英文单词就如同笔画多的中文字,其本身并没有什么错,多花点心思多写几遍,也就记下了。当有些开发人员看不懂某个完整单词时,也并不是单词的错,是开发人员没有记下这个单词,将单词原本贴到词典里或者用搜索引擎一查也就明白意思了,如果随意用一个缩写又没有注释,就连查询的地方也没有了,只能问书写变量的本人,暂且不论能不能找到当时书写的人,就算找到了,也可能已经忘记了。好的变量命名,其本身也就起到了注释的效果。因此,除非大家所熟知的规则,否则不要轻易对变量命名的英文单词进行缩写。

来源: 谢斌个人博客程序开发变量命名的英文单词究竟应不应该缩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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